橋梁養護工程宜按其工程性質、規模大小、難易程度劃分為保養、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加固、改擴建工程。 保養、小修——對管轄范圍內的橋梁進行日常維護和小修工程。
中修工程——對橋梁的一般性損壞進行修理,恢復橋梁原有的技術水平和標準的工程。
大修工程——對橋梁的較大的損壞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恢復到原有技術水平和標準的工程及對橋梁結構維修改造的工程。
加固、改擴建工程——對橋梁因不適應現有的交通量、載重量增長的需要及橋梁結構嚴重損壞,需恢復和提高技術等級標準,顯著提高其運行能力的工程。
其中保養小修有養護單位實施,中修、大修以及加固、改擴建工程由相關施工單位實施。
對于嚴重病害(如墩臺基礎的沖刷沉陷、傾斜或沖毀,圬工拱橋的拱圈和拱上立柱處的裂紋,鋼梁脆性裂紋等),應綜合分析,找出其確切原因,并根據該橋所在地區的線路規劃,慎重地擬定不影響或少影響行車的修理、加固或改建方案,避免日后既浪費資金又影響行車的返工重建。即使是為了當時通車的迫切要求,采用臨時搶修措施也應慎重考慮,不得給以后正式修復帶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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